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苏教办〔2009〕28号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苏办(2007)47号),最近,省办公厅提出要在高等院校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按照省办公厅来函要求,为健全我省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强化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努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现就建立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高等院校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新时期高等院校新闻发布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强监督的重要内容。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领域。做好高等院校新闻发布工作,对于全面、准确宣传江苏教育发展,营造“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具有重要作用。
高等院校是思想、文化、科技资源和各类人才的聚集地,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份、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中具有作用。建立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高校与师生员工和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是树立高校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应对突发事件学校声誉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高校内聚人气,积蓄发展合力;有利于高校外树形象,创造良好的外部;有利于促进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监督。各高等院校要充分认识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改进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健全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队伍
江苏教育新闻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新闻发布工作,强化新闻宣传意识,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本校的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做到教育新闻发布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网络,各高等院校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要挑选和业务素质较高并具备一定新闻发布能力的负责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一般为学校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要落实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备新闻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言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其职责包括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了解掌握新闻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各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名单要向省教育厅办公室登记备案。新闻发言人工作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调整,新闻发布工作的延续性。
三、规范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完善教育新闻发布机制
省教育厅新闻发布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在省办公厅、省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下,由省教育厅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处室、单位组织实施。各高校要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审核制度、突发事件发布等工作制度。新闻发言人要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及委托的发布权限,发布教育政策信息、教育服务信息、监督执法信息等,推介本校重大活动,回应的、疑虑和传闻,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事实,提高新闻发布的效果和权威性。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新闻发布、重大主题宣传、重点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发布、舆情收集反馈、失实信息等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对本校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把握新闻发布的主导权。新闻发言人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掌握情况,并主动与宣传部门等方面沟通,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准备,及时发布和发布突发事件进展情况、采取相关举措和防范措施。
四、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逐步提高教育新闻发布水平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积极创造宽松的,充分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本校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并参与相关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新闻助理和职能部门要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相关工作,进行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反馈。要安排专项经费,新闻发布工作的运转需要。
新闻发言人要熟悉业务和有关政策文件,具备较广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学习新闻理论,熟悉新闻运作规律,具备思维清晰、表达准确等基本素质。要积极做好与新闻单位和记者的沟通工作,尽可能地与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协作关系。要加强新闻发言人培训,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进行培训。
策划好新闻发布会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核心。要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活动,加强引导,加强典型宣传,创造良好。要根据本校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精心选择新闻发布主题,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背景吹风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新闻发布活动,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形式,达到引导的目的。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认真组织好每一场新闻发布活动,切实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请各高等院校将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情况及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的名单(见附表)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卢孙中,电话:025-83335811,传真:025-83335888。
江苏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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